一、申請條件
(一)認定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申請認定商標的所有人,是廣東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戶籍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注冊的同一商標,應當由所有商標注冊人共同提出申請,且各申請人應當符合上述規定。
2.申請認定的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連續使用滿 3 年并繼續有效;
3.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4.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質量優良,具有良好的信譽;
5.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近 3 年來的年銷售量、營業收入、凈利潤、納稅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銷售區域較為廣泛;
6.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其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地區)注冊,并有廣泛的銷售區域;
7.申請人近 3 年未因違反商標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處罰;
8.申請人具有健全的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制度。
二、所需材料
(一)認定申請證明材料
申請認定著名商標,應當填寫《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資格證明,包括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標注冊證》及商標連續使用滿 3 年的證明材料,包括:
(1)申請認定商標的《商標注冊證》及其所有變更、續展、轉讓、移轉證明;
(2)最早使用以及連續使用申請認定商標的商品的發票、合同、廣告;
(3)申請認定商標的黑白圖樣電子版(BMP 或 JPEG圖形格式,與《商標注冊證》核準注冊商標圖樣一致,不帶注冊標記)。
3、在申請認定商品上實際使用該商標的標識、或者標識的照片及其電子版;
4、使用申請認定商標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主要設備情況;
5、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銷售區域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國內銷售經營情況,應當提交每一銷售地區每年 1—2 張有效銷售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2)境外銷售經營情況,應當提交每一國家或者地區每年 1—2 張有效銷售發票、或者海關出口報關單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6、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近 3 年的年銷售量、營業收入、凈利潤、納稅額、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的證明材料。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對該商品的年銷售量、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和省級以上行業協會或者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行業排名(或者市場占有率)證明。
申請人提供的上述主要經濟指標包括被許可人的,應當提供被許可人的資格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和商標局出具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申請認定商標是申請人(或者被許可人)的總商標或者唯一使用商標的,可以提供申請人(或者被許可人)的審計報告及完稅證明;申請認定商標不是申請人(或者被許可人)的總商標,或者只是其使用商標之一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被許可人)使用申請認定商標商品的專項審計報告及完稅證明。
申請人或者被許可人享受稅收優惠?策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
完稅證明包括內銷企業提交的完稅證明,出口型企業提交的完稅證明及應免抵稅額證明。
7、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應當提供其商標在相關國家(地區)的注冊情況,包括提交其商標在相關國家(地區)取得商標注冊或者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證明。
8、申請認定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情況,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商標使用管理制度》作為證明材料。
9、申請認定商標專用權遭受侵害的情況,可以提交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者和解協議等證明材料。
10、證明該商標著名的其他材料,包括:
(1)申請認定商標近三年的廣告發布情況,應當提交每年每一地區每一媒體 1—2 張廣告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廣告發票無法證明廣告覆蓋范圍的,應當同時提供相應的廣告合同。
(2)申請人市場信譽、資質、自主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梢蕴峤唤?5 年由省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包括馳名商標、名牌產品、中華老字號、強制?產品認證證書、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國家重點新產品、星火計劃項目、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起草單位、高新技術企業、專利證書(發明、實用新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等。
(三)申請人申請認定著名商標,除《規定》第七條第(五)項所規定的審計報告、完稅證明和同行業排名(或者市場占有率)證明應當提交原件外,可以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依照《規定》及本通知要求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
四、受理
(一)受理時間
廣東省著名商標受理時間一般為每年的6-8月份,具體以當年的通知為準。因為著名商標認定需要的資料較多。需要專門的人員輔導,所以企業最好是提前作申報準備。